作者: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副院长 王亚华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工作,围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从八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继中共十九大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乡村振兴战略谋篇布局之后,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全局,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主动谋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
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实现现代化的普遍规律。世界近现代发展史表明,已经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无一例外都会在工业化的中期阶段,着重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步伐。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国情发生深刻变化,总体上已进入工业化的中后期发展阶段,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经济社会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日益显现。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际贸易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
体现国家意志和全局导向。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有深刻内涵,“三农”是“压舱石”,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突破对“三农”问题的传统认知,构建形成对“三农”问题的现代认知观,充分认识农业的多重功能、农民的多重属性和农村的多元价值。要转变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政绩观,衡量一个地方工作的好坏,不仅要看工业,更要看农业;不仅要看城市居民,更要看农民群体;不仅要看城市建设,更要看农村面貌。
加快构建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要完善顶层的体制机制和相关政策设计和实施办法,促进基础建设、要素配置、公共服务、人才配备、资金支持等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资源资金向农业农村流动、公共资源向农业农村配置、干部人才向农业农村配备,推动乡村充分发展和城乡平衡发展。要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导向,突出抓好“三农”工作中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和绿色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贯穿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过程。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我们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步目标如期实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