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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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现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现金的使用、保管进行控制,确保现金资产的安全,杜绝违法乱纪行为,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校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的原则

  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实行钱账分管。明确规定现金的收付、结算、登记等工作,由报账会计和出纳分开管理,实行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账。

  二、使用现金的范围

  1、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超过限额部分原则上应以转帐结算凭证(转帐支票、汇票或信汇)支付;

  5、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三、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银行批准,不准坐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银行结算起点定为500元。超过500元现金支付,需通过公务卡或银行转帐。

  四、派人到外地采购,其采购款项,必须由财务科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五、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银行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六、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日清月结。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七、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空白收据、有关印章、在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八、各类外出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科结算报销。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无法来结账,应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同时要指定他人按期结账。凡逾期不结者,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酒店前台问询服务制度

第一条客人当面问询

1.当客人离问询处两至三步远时,主动、热情地向客人问候: “先生/小姐,您好,有什么事吗?”


2.与客人对话时,要身姿立正,挺直,面带微笑,注意聆听客人的问询.不能东张西望,手头工作暂停,听懂了点头,听不懂的,请客人重复一遍。

不可用“嗯”疑问词。

对客人提出的问题要尽快回答,有疑问或不知道的,要请客人稍等,请同事帮忙,问询后告知客人,不能说: “不知道”或“你可以问其他人”等推辞的话语。


第二条电话问询


1.铃响三声之内接听电话,报岗位名称: “您好,问询处。”声音要清晰。


2.仔细聆听客人问题,必要时请客人重复某些细节或听不清楚之处,并做记录。

若能立即回答问题,及时给客人以满意的答复,并询问: “先生。您听清楚了吗?”若需进一步查证,请客人稍等再拨或留下电话,查证后立即答复客人,客人有疑问,继续查证。


3.间询处要经常接待非住客的查询,查找住客的有关情况。

如客人的房号、客人是否住在饭店宾馆、有无他人访问住客等。若有这样的查询,问询员应问清来访者的姓名与住客的关系等,然后打电话到被查询的住客房间,经住客允许后,才能让来访者到房间找住客。

如果住客不在房内,为确保客人的隐私权,不允许将住客的房号告诉来访者,也不能让来访者到房间找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