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视窗  职场新闻

 

1、奖励
1. 为宾客提供优良服务,受到书面或口头表扬者。
2.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 为维护国家财产,他人及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4.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确有成效者,根据成效大小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5. 拾金不昧者。
6. 检举揭发不良行为者。
7. 爱护公物,节约不浪费。
8. 团结同事,尊重上司,发扬酒店文化突出者。
9. 完成本职工作杰出作用,榜样作用(好的方面,并分季度评选)。
2、客房部处罚制度
1. 上下班不到服务中心签到、签退,代人签到、签退。
2. 上下班不穿工衣、工鞋、袜、不戴工牌,仪表不达要求者。
3. 迟到、早退、以到岗时为准,30分钟内口头警告,超过30分钟作为旷工一天处理并作书面警告。
4. 上班时间看报、吃零食、写信、聊天、听音乐、打私人电话,干私活者。
5. 工作不主动,懒散者,重犯双倍处罚。
6. 无故进入客房(不属于自己清洁范围的)。
7. 交班不填写工作记录或交班不清。
8. 上班时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布草车摆放,垃圾袋,吸尘机使用,保养,服务员工作报表不携带、不填写)。
9. 做房时不打开门或边看电视边听音乐边做房(除正常检查以外)。
10. 在房间,服务台坐着,谈笑。
11. 做完房后不锁门,不锁窗。
12. 因工作入房不敲门,不报明身份。
13. 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无故推辞。
14. 上班时间讲家乡话。
15. 个人卫生差者(女:不化妆,扣当月服务费,长指甲,长发过肩,涂指甲油,浓妆;男:长发,指甲过长,留胡须,有异味)。
16. 上班时不在指定工作岗位,擅自离岗,下班在酒店营业区内闲游。
17. 上班时大声说话,喧哗,远距离喊人。
18. 敲门不用手指,而用其它物品。
19. 见到客人或上司不主动打招呼,不问候。
20. 服务中心所有的物品,未经领班或服务中心文员批准,擅自外借。
21. 公共卫生区没有达到标准(包括楼梯,走廊)有拉圾、污渍、水渍、当班次每人受罚,领班加倍。
22. 未按要求填写各类表格、报表。
23. 站立时靠墙,接电话时背向客人或有不雅动作。
24. 未经领班同意,一律不准入工作间休息,并且进入不关门。
25. 事假必须24小时前申请并报经理级以上说明原因,批准生效方可,否则当旷工处理,严禁电话、信息请假。

26. 病假一律要有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病假单,否则作旷工处理。
27. 被经理、总监查出房间卫生,公共卫生不合格,处罚当班服务员,领班加倍。
28. 上班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工作消极,顶撞上级给予书面警告。
29. 未经上级批准,擅自调班,调休,当班者与替班者均作旷工处理。
30. 休假期满,不按时返回者,三天内作旷工,过三天者自动离职处理。
31. 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未造成重大损失者。
32. 破坏、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以外)书面警告处理。
33. 未经客人同意,随便翻动客人物品,书面警告处理。
34. 因工作失误造成客人投诉或与客人发生争吵,根据不同程度而作出不同类别处理。
35. 处理事情独断专行,不请求汇报给予书面警告。
36. 服务不主动,不热情,受客人投诉者书面警告。
37. 私自使用客人用品,将酒店物品擅自拿出酒店外(除有经理级以上批条外)根据价值10倍罚款,并给予书面警告
38. 拒绝酒店经理授权的有关人员的检查。
39. 因工作失误造成酒店财物损失,短缺,原价赔偿外并给予书面警告。
40. 拾到客人物品,不上交或不作正常遗留物品手续者给予书面警告。
41. 私自兑换外币给予书面警告。
42. 在酒店惹事生非者,轻者给最后警告,重则开除。
43. 当值时(通宵睡觉)并给予书面警告。
44. 变相出售商品给客人给予书面警告。
45. 消毒间、消毒杯不合格者返工并给予书面警告。
46. 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他人声誉,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47.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除赔偿外给予书面警告。
48. 在客房内睡觉,打长途电话,看电视,冲凉等作最后警告。
49. 利用来记登记,敲诈客人钱财,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50. 侮辱、谩骂、恐吓他人,与客人吵架立即开除。
51. 偷盗酒店或客人、员工财物者立即开除。
52. 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立即开除。
53. 招接嫖客,介绍暗娼者,立即开除。
54. 组织及煽动罢工、斗欧、聚众闹事者立即开除。
55. 传播淫秽收刊或黄色录像带等立即开除。
56. 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立即开除。
57. 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立即开除。
58.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月内累计二次旷工,作自动离职或开除处分。

以上规章制度如与《员工守则》有冲突时,以《员工守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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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范本2017

  第一条  目的

  加强员工 宿舍管理 ,为员工 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第二条 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寝室长每月2日前,须核对本宿舍住宿人员及宿舍内的所有餐厅财产报宿管员,再由宿管员报餐厅办公室。

  3.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4.寝室长有义务向酒楼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第三条 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 的形式报宿管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1次,宿管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填写夜归证明单。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管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两次者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造成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四条 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 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相应的处分。

  第五条 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50元,人的处罚。

  3.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处分。

  第六条 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饰品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罚款20元,次。

  第七条 管理规定

  1.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餐厅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餐厅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2.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3.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100元,次的罚款。

  4.宿舍内严禁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5.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7.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门备案。

  8.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党建工作制度

  1、领导班子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纪律。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加强党员的理想、宗旨、党风、党纪、廉政等方面的教育,着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党日活动制度

  1、坚持按计划开展党日活动,每两周开展一次,并将情况填入《党日活动手册》。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3、每个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日活动,无特别理由不迟到早退或请假。

  三会一课

  1、认真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每月上旬安排半天开展活动,支部委员按计划轮流上好党课,并注意党课形式的多样化。

  2、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统一安排,做到会议主题明确,目的、任务、要求具体,不图形式,注重实效。

  3每个党员要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中,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支部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处分。

  党费收缴制度

  1、党员必须自觉交纳党费。

  2、以党员每月工资总额为基数,按一定的比例交纳党费。400元以下的交0.5%;401—600元交1%;601——800元(交个人收入调节税后)交1.5%;801——1500元(交个人收入调节税后)交3%。

  3、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者,作自行脱党处理,

  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严格按时按规定上交党费,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党费。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部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2、党员必须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召开期间,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3、民主生活会要求议题明确,准备充分,不走过场,切实解决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4、民主生活会应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揭露矛盾,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力求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党内外监督制度

  一、健全党内生活,在党内形成个原则性很强、政治空气很浓而又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切实做到思想统一、政治坚强、组织纯洁、同心协力、使之成为富有战斗力的坚强堡垒。

  二、党委必须坚持集中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讲座决定,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表决程序,日常工作分管权限处理。

  三、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思想汇报、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

  四、党委委员和党支部委员,要按时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五、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党员正确行使党内选举权、重大问题决策权和批评监督权。

  六、提高党务、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做到办事原则、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

  七、共产党员要自觉的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自学接受党纪的约束。

  党员廉洁制度

  一、每个党员必须认真学习,坚决执行关于惩治腐败保持廉洁的有关规定。

  二、端正经营活动中的指导思想,自觉抵制商品流通领域里的不正之风,做到“放不失控”、“管不失策”。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已,见利不忘义,有权不谋私。

  三、对党员、干部、员工进行思想和宗旨教育,提高党员的党性观念,进行法纪教育,增强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行反腐败教育,坚定党员清正廉洁,拒腐防变的决心,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信心。

  四、严格财经纪律,做到厉行节约,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大吃大喝、公款请客送礼、行贿、受贿、索贿,铺张浪费、私事公办等不良倾向。

  五、加强党员精神文明建设,移风移俗,禁止婚丧喜事大操大办及封建迷信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提倡文明、健康、俭朴、科学的生活方式。

  民主考评党员制度

  一、按照省委组织部《民主评议党员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暂行条例》,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由党委统一安排,支部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党员评议可结合一年一度的“创优争先”活动,由党支部提名,报党委决定,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严肃查处党员中违纪现象,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党支部根据党员个人的“争优”计划分别对党员进行考评。检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分配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是否有违犯党纪国法的行为等方面。

  四、考评采取个人自评、小组互评、支部测评和党委评审相结合的方法,把定量评与定性评结合起来。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党日活动日制度

  一、认真制定党日活动计划,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秦好并保存党员活动原始记录,由活动主持人负责监督。

  二、加强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定期组织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做到三会一课,一月一次小组生活会,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进行思想汇报,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每月的党员活动日,每个党员必须准时参加,党日活动时间,其内容不得脱离主题。

  四、没有正当理由,党员连续三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能评为优秀党员;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也不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的党员,作自动脱党处理。

  党员培训制度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二、每年集中一周时间(晚上),对党员分期分批进行轮训。对党员进行时事政治理论的教育(20小时)。

  三、党委每半年对各支部委员、党小组长进行一次培训。学习党在不同时期的指导思想、学习精神,时间一天(8小时)。

  四、每年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学习考试,成绩登记在册,作为评议党员的依据之一。

  创优争先制度

  一、 开展评选优秀党员活动,是党对加强管理的重要工作。

  二、 党委每年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和本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订评

  选优秀党员的规定和条件。

  三、 创建党员模范岗和党员责任区活动。

  四、 发动党员积极参加创先进党支部和一流班子,争当优秀党支

  部,争当优秀党员、争当技术能手、争当创效标兵、凝聚力工程等活动,可以以支部、小组为单位,运用多种形式,要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讲求实效。

  五、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年“七一”进行一次总结和表彰活动。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驶权利的活动。其具体工作主要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情况,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鉴定;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监督和整顿纪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清除党内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党建工作制度

  中共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是公司的政治核心。主要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使党委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并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实现。

  一、认真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全体干部和广大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政治素质,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使党的主张变为广大干部员工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党的核心问题,以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为基本环节,进一步加强改进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开展党建工作,把关心员工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用对员工的情换取员工对党委的爱,通过关心人、帮助人去教育人、激励人。

  四、坚持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党的根本原则,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每个党员和干部都要自觉加强党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坚持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建立健全保证监督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吸引力,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五、坚持党员标准,提高党员质量。党员队伍的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建设一个好的党员队伍。

  六、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会议,听取对党建工作的意见的反映,专题研究党务工作。党支部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议,专门研究党支部工作的开展。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内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防止和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影响的侵蚀,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措施。

  二、党组织领导成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提高政治素质,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法规,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可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提出下一年度奋斗目标。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或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凡经党员大会讨论的问题,都要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同时,确定专人做好记录。

  二、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组织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或出缺时,由副书记召集主持。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

  三、党小组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如遇特殊情况,按党组织要求可增加或延迟召开,每次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认真掌握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

  五、 党课一般1—2月开展一次。联系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使

  党员真正受到启发和教育。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要求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党组织、整顿党员队伍的目的。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评议中,要坚持做到摆事实,讲道理,对照标准严格要求,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三、坚持民主分开的原则。在评议中,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个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四、坚持平等原则。要做到党员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不论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有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五、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可在“七一”期间结合评比表彰一并进行,也可在年终结合工作总结进行。

  发展新党员制度

  一、支部坚持把组织发展工作列入议事,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发展工作一次。两年未发展党员的,党组织书记必须向上级党委作出检查并说明原因。

  二、每个支部要保持2—3名入党积极分子常数,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使他们了解党的基础知识。同时分配一定工作,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考察锻炼。

  三、支部指定两名党员培养一名积极分子,引导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指导他们学习邓小平理论,实践“三个代表”要求,让他们在ぷ魇导卸土冻沙ぃ芊⑾蛏希】斐墒臁?/SPAN>

  四、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工作程序,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党员“十要十不要”

  “十要”

  1、要带头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做“三个代表”忠实实践者;

  2、要遵守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3、要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争做单位先进工作者;

  4、要积极为单位发展出谋划策,分忧解维;

  5、要经常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

  6、要及时、足额缴纳党费;

  7、要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呼声,维护单位的整体利益和干部群众的合法权益;

  8、要配合单位党组织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干部群众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9、要自觉维护单位形象,积极倡导并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10、要带头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十不要”

  1、 不要信谣传谣,做有损党和国家利益、形象的事;

  2、 不要信教或参与任何宗教活动;

  3、 不要参与单位、社会非组织的活动;

  4、 不要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5、 不要组织和参与大操大办活动;

  6、 不要参与集体上访、闹事的活动;

  7、 不要参与赌博活动;

  8、 不要拒交、迟交、少交党费;

  9、 不要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擅自行动;

  10、不要不思进取,把自己等同于甚至落后于普通群众。

  党组织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单位党组织全面工作,召集党员大会和党组织委员会议;2、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3、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单位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实际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经常联系干部群众,支持单位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工作,对单位发展的重大问题献计献策;

  5、围绕单位中心工作,策划组织开展党建主题活动,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各方面工作的关系,为干部群众排忧解难;

  6、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定期组织党员过组织生活,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群众吸收到党内来;

  7、帮助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支持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8、在单位干部群众的支持下,创造性地开展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党组织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支持他们在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9、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领导他们依照法律和

  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10、 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其它工作。

  党员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 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

  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 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

  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

  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急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的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本文权属qc99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qc99.com查看)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到中央提出。